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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兴区关于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公告

来源: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:2021-11-20 作者:内自生活网 浏览量:

为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,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,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,拟面向社会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岗位和数量

计划招聘58名文明交通劝导员,由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统一使用管理。

二、岗位情况

(一)工作职责

1.宣传、引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通行,劝阻行人闯红灯、不走斑马线、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;

2.宣传、引导两三轮车遵守交通信号通行,劝阻两三轮车不走专用车道、越线停车、闯红灯、逆行、违法载人、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;

3.宣传、引导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通行,劝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、越线停车、乱停乱放、路口上下客等不文明交通行为;

4.主动帮扶老、幼、病、残等特殊人员安全过街,为外地人员等提供咨询服务;

5.协助公安交警开展交通指挥疏导、交通安全宣传以及其他工作。

(二)工作地点

汉安大道(新坝大桥至国道路口段)、大千路、兰桂大道等主要交通路口和重要交通节点。

(三)工作时间

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,一般安排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以及交通违法高发时段,周末节假日视情况安排值班、轮休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,有良好品行;

3.东兴区户籍人员,且经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;

4.热心文明公益事业,有敬业奉献精神,同等条件下有志愿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;

5.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
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2.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;

3.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;

4.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;

5.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。

四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(一)报名时间

2021年11月19日-11月25日(报满为止);

(二)报名地点

东兴区各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。

(三)报名相关资料

1.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;

2.《就业创业证》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资料;

3.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。

五、面试和体检

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举止仪表、工作态度等,面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
按照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,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六、工作待遇

工资待遇参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,为1650元/月(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);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。

工作年限参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,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。

咨询电话:0832-2253516、0832-2277519

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1年11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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